招生就业处

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(试行)

1、在学校的领导下,负责招生就业处的全面工作

2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处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,做好全年工作总结,为学校专业发展建设提供依据。

3、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,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、就业政策。

4、负责向领导和上级职能部门请示汇报本处工作,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工作。

5、全面负责招生工作:审核招生计划、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、招生宣传工作方案;招生宣传、面试工作人员的选拔、培训工作;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;及时总结招生工作,并对来年招生工作制定计划。

6、负责指导组织学校就业市场的开拓、就业指导教育、创业培训教育、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、毕业生派遣等项工作的落实。
7
、负责招生就业处各项审批工作。

8、接受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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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-05-11 1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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